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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清秋是一个很能随遇而安的人。
既然已经重生到《狂傲仙魔途》里,而且原来的世界里的他十有八九已经翘辫子了,不如就在这里得过且过着吧。
来到一个修真的世界,平白得了一身还算不赖的功法和剑术,又是出身名门正派。他想出风头就能随时出风头,想缩头就能缩在苍穹山派清静峰上缩着头不问世事。有什么不好的。
无非就是找妹子稍微有点困难。
这种YY种马小说,但凡一个妹子,长得不磕碜,必然是男主的囊中之物。大家都懂的。
不过沈清秋要求真的不高,在这边混吃等死,颐养天年,他就心满意足了。反正跟他前生过的日子也没啥差别。
但是,只要有洛冰河在,他别说出风头了,只要他还留在这片原作者构造出的大陆上,就算隐居到再世外桃源的地方,洛冰河称霸以后,也有本事把他揪出来削成人棍。
重生到一本种马文就算了,为什么穿的不是主角?!
不是主角就算了,为什么要穿成必死于主角光环下的炮灰?!
炮灰就算了,为什么一定要穿到他已经把主角虐得死去活来、彻底得罪之后?!
“我不是不想抱男主大腿,可是谁让这男主他妈的是暗黑系。有仇必报千倍奉还的类型啊!”
沈清秋咒了一顿塑造出洛冰河这种暗黑系男主的向天打飞机菊苣:写种马你就好好写种马,标新立异个屁!
总之,只能先尽量多跟系统打交道,摸索出加分的门路,尽快升级,解冻OOC系统。
如果见势不好,到万不得已,他必须得另觅途径,寻求出路。
第一步,他打算四下探察一番,熟悉环境。
天宫十二峰,如同十二把天地锻造的险峻雄奇的巨剑,直冲云霄。
沈清秋所占据的清静峰不算最高,却是最清幽,绿浓荫雅,处处修竹。再加上沈清秋的弟子基本上每个人都要学点琴棋书画之类的东西,时不时就能飘来朗朗书声,或幽咽琴音,实乃古代文艺青年的上佳去处。完美地符合原著沈清秋这个装B份子的需求。
路遇几个弟子恭恭敬敬地向沈清秋问好,他琢磨着原装货的那个劲儿,一脸高冷,微微颔首,只管负手前行,倒也应付过去了,只在心里头疼今后该怎么把书中名字和现在活生生的人脸对上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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