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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是!”霍云应道。
待霍刚走来,霍云眼幕间的神色快速变换,同时,其身形急转,急匆匆的冲入了房中,一把将房门关死。
“老哥,怎么了,这么火烧屁。股的?”见歌飞如此神态,霍云不解的问道。
“小子,你真是幸福,真想不到,霍刚为了你这个宝贝弟弟,竟然弄到这株如此新鲜的“百枯灵茎根”。”歌飞激动的说道。
这“百枯灵茎根”与其他灵药不同,其他灵药需要经过烘晒、提炼之后,才能得到其中之药力精华。而这“百枯灵茎根”,却是越新鲜越好,根茎越完整越好。
“那是肯定的,我可是老爹、老娘、大哥心里的宝贝疙瘩!”听得歌飞的话,霍云不由得意的说道。
说虽说的得意,但其心中,却是五味陈杂。
歌飞是何等身份的人,连他这样的先天强者都对“百枯灵茎根”如此推崇,足以说明这灵根的金贵。但,大哥却是将如此金贵的灵药带回来,送给他这个不争气,懒于修炼的弟弟。
“霍云,马上弄一千两,不,至少要两千两银子,跟我去“药阁”买几株上品药草。有了这“百枯灵茎根”,我保你在七天之内脱胎换骨,甚至,甚至能够有机会催动“魔王鼎”,若真能催动“魔王鼎”,有神鼎助益,那你修炼的进度将是一日千里,难以衡度。”歌飞难掩心中激动,沉声道。
“魔王鼎?太好了,太好了!”霍云激动的叫道。
他在歌飞的记忆中,知道这“魔王鼎”乃是上古七大至尊神器之一,世间万物没有任何器物能耐得入鼎内“不灭魔焰”的焚烧,凡物一旦进入鼎内,皆将被焚化的灰飞烟灭。而“魔王鼎”自燃天成的“不灭魔焰”,也是锤炼身躯,强筋固骨的绝佳灵物。
昔日,歌飞便是借助魔王鼎中的“不灭魔焰”炼体,修为一日千里,精进神速,不过短短几年间,便成为天圣宗超一流的后辈顶尖高手。
“行了,别再耽误时间了,赶快弄银子,去药阁!”歌飞正色道。
“好!”霍云应道。
这一次,就算是把老娘的“银箱”给陶空了,他也要把歌飞要的灵药买回来不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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