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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后三个词汇,那是黎奉第一次具象化地感受到,因而新奇又让人记忆深刻。
简而言之,这一幕在他的脑海当中存在了很多年,拔丝红薯也代替馄饨成为了他最爱的食物,虽然吃的次数并不多。
看黎奉迟迟没有动作,奚玉汝便主动地走了过去,并熟稔且自然地捻起糖裹得最均匀、最多的那一块送到黎奉的嘴边。
后者也没有犹豫地就张嘴吞了进去,只是绵软的糖丝还留在外头,这会使人下意识地做点什么将它捞进嘴里。
可当濡湿的舌尖碰到柔软指腹的那一刻,两人都愣住了。
黎奉在想,奚玉汝的指尖似乎残留着糖浆的味道,粗粝而又温暖。
奚玉汝在想,黎奉总是如此对他不设防,好像对他有种油然而生的信任,认为他从来不掺私心、不加目的,但这样的信任让奚玉汝看起来更像一个卑劣自私的痴汉。
他很快又很自如地将手收回,“走吧,吃饭吧。”却又忍不住在黎奉看不到的地方摩挲被碰到的指腹,刚开始力道还很轻,到了后面越来越用力。
茧,都是粗糙的老茧,和黎奉的柔软天差地别。
黎奉今夜是意外的乖巧,自己找了个叉子慢慢地叉着拔丝红薯吃,也不做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让奚玉汝喂。
奚玉汝觉得松了一口气,但心中又莫名生出了一种难言的情绪,而这种情绪在他囫囵咽下几口热饭,却发现黎奉还是那么慢条斯理时达到顶峰。
他吃饭向来如此,为了赶时间,不管烫不烫都像是不知痛一般往嘴里塞,口腔黏膜在经年累月之中早已习惯了这样灼人的热。
他从前从未在意自己的吃相如何、身边人也从来不提,上了大学后才有人做出这样的评价——让人很有食欲的吃法,感觉非常尊重食物。
他知道体面人说出口的话总是经过修饰的,但又能感受到评价的人没有恶意,因此一直很纵容自己没有改变。可如今这个为他省下许多时间的习惯却给了他当头一棒,很莫名其妙又很残酷地在提醒他和黎奉之间的差异与距离。
然后,在那很短的时间当中,奚玉汝开始回想曾经去过的D州花卉园。
通常一个花农会养很多种花,其中不乏在花市上被炒成了天价的鬼兰,当然也有最普通的波斯菊、雏菊。
因为品种和贵重程度的不同,它们会得到不同的照顾。但有一点需得肯定,为了卖出更好的价格、得到更高的利益,不管是鬼兰还是雏菊都会得到花农的精心照料,它们能够有最充足的光照、最肥沃的土壤、最合适的肥料。
可如果花被卖出了,那此后的命运将会是未知,最差就是像最初的他一样,从家附近去挖带着臭味的淤泥。
黎奉生长在最好的暖棚里,而奚玉汝是最差劲的养花人。
更糟糕的是,初次离开暖棚的黎奉总是带着一些不谙世事的天真,或许他亲昵的举动和过分的依赖只是在表达一种单纯的喜欢,可这样的行为对于心思并不单纯的奚玉汝而言是一种折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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