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洛钦话说到半截打住了,他怔怔地看向白无泺,只见后者满脸同情地看着自己,面上还带着几分无奈。
“你说什么?”
白无泺见他似乎颇受打击,忽然有些于心不忍:“算了,有些事你自己去了解比较好。我走了,还有刚运来的物资等着我处理。”
他说完就转身走了,留下洛钦愣在原地。
洛钦默默了半晌,自己找了一堆篝火,挨着几个烤火的幸存者坐下来,看着面前跃动的火光,脸色出奇的有些平静。
十几秒的时间,他体会到了从天上到地下的落差。白无泺那句话好像一团杂乱又极黏的胶布,在他心上缠了几圈,将满腔的热血和期盼牢牢地绑了回去。
水荔扬有喜欢的人?谁?
洛钦抬起头,盯着面前一个人死死地看,直看得对方发毛:“你看我干什么?”
他心想能让水荔扬喜欢的人,究竟能有什么优点——帅得惨绝人寰?水荔扬似乎没有那么肤浅。腹有诗书?这点或许可能性还大些。
如果是前者,他可以努努力,左不过自己今年才19岁,过几年再长开一点,说不定也不差。如果是后者,他也可以努力,不就是看书吗,他看就是了……
“你觉得我追他胜算大吗?”洛钦魔怔一样追问面前这个无辜的路人,“他要是拒绝,会委婉一点,还是坚决一点?”
路人被他问得一愣一愣的,好像也被唬住了,半天支支吾吾地说了一句:“大……大吧?”
“小伙子,你要追哪个姑娘啊!”边上一个大叔豪爽地凑了过来,手里握着半瓶二锅头,“俊不?有照片没,给我看看?”
洛钦摇头:“照片没有,但长得特别好看,我第一眼见就觉得好看。”
大叔哈哈大笑,从兜里掏出手机,打开自己的相册递给洛钦看。碎成四五块的屏幕上依稀可以看清一个浓眉大眼的姑娘,虽然已经是旧照片了,但在那个没有修图和美颜的年代拍下的黑白照中,还是能看出来出水芙蓉的清秀模样。
“瞅瞅,这是我媳妇儿和闺女,是不是可好看了?我也是第一眼就看上我媳妇儿了,她那个时候在我们县政府当会计,我去办事儿的时候一下就从柜台后面七八个小姑娘里看见她了。那一双大眼睛给我迷得啊,水灵灵的,我永远忘不了那天。”
洛钦笑笑,想起来他和水荔扬的初见,匆匆忙忙的,没来得及看清他长什么样。在宿舍里那次,才真真切切看见了水荔扬的脸,留着寸头清爽干净的学生模样,一对眉眼笑起来弯弯的,眼尾泛着红,整个人就好像一副精心画出来的画。
他也说不上来自己是从哪一刻开始动心的,或许宿舍里那一瞥,就在他心里种下了粒种子。从深宁一路到汉州,种子已经抽丝发芽,在他心口缠成了无法纾解的结。除非连根拔起,否则只会越陷越深,无药可医。
“我是挺庆幸的,那个时候我鼓起勇气去追她。虽然她是我们镇上最难追的姑娘,但还是和我在一起了。”大叔说着,脸上露出微笑,“我好几次都觉得没希望了,结果后来结了婚,她说早就喜欢我了,怕我是三分钟热度,才没那么快答应。”
关于杂鱼:西元3000年,人类已经进入银河系时代。但由于科技的局限,和人生的有限,因此人类依旧被困于时间和空间的牢狱中,于古地球时代并无本质区别。随着资源的枯竭,历经千年的黄金时代终于临近尾声。强大而激进的日耳曼军团再次向世界露出了他们的獠牙,亚细亚和新罗马被迫应战。3022年,战争爆发。3032年,盟军装甲兵上校霍成功阵亡。3016年,16岁的霍成功带着他后世的记忆,再一次跨入了时间的长河中。于是,一切终...
那天的上京下了一场好大的雪,古卿意终是在大雪纷飞中走了出去……言斐自城楼注视着离开的那人,她没有回头,雪淋的她一身,也淋了他一身,共此雪,仿若共白头。......
三岁,纪惊蛰搬到蔚迟隔壁。 五岁,纪惊蛰生了一场大病,蔚迟一直觉得他后来脑子有点问题都是这场病害的。 八岁,纪惊蛰被人喊矮婆娘,蔚迟第一次打人。 十一岁,纪惊蛰的作文得了全市一等奖,题目是《住我隔壁的哑巴哥哥》,蔚迟第二次打人。 十三岁,纪惊蛰偷了他爸的钱包,带蔚迟去爬山,差点被山洪淹了。 十五岁,纪惊蛰的父母在车祸中去世,从此在蔚家蹭饭。 十六岁,纪惊蛰的身高超过了蔚迟。 十七岁,纪惊蛰一模英语31,蔚迟保送科大少年班。 十八岁,纪惊蛰消失了。 蔚迟开始发了疯似的找,用尽了一个十八岁男孩可以用尽的一切手段、废寝忘食地找,找了好多年。 找不到了。 在蔚迟终于要接受这个事实的时候,纪惊蛰拖着一个大红的行李箱,衣冠楚楚、花枝招展地回到了他面前。 这已经是五年后。 但蔚迟已经不想理他了。 可没过几天,地狱降临。 蔚迟站在他妈的办公桌前,正在应付纪惊蛰的消息轰炸,他妈忽然抬起头,眼角飞进太阳穴、嘴角咧到耳根,问他:几点了? [纪惊蛰]:? [纪惊蛰]:人呢? [纪惊蛰]:又不理人家。 [纪惊蛰]:嘤嘤嘤 竹马变天降 疯子(受)X少女(攻)...
以下是为生成的相关内容:简介入赘三年,林羽在沈家饱受冷眼与欺辱,被视作毫无用处的废物。妻子沈梦璃对他态度冷淡,沈家上下动辄辱骂刁难。然而,无人知晓林羽实则是隐世古族的传人,身负绝世医术与高深武技。一场突如其来的危机,让林羽不得不展露实力。他凭借神奇医术妙手回春,救治重症患者;以强悍武技震慑宵小,化解重重危机。在都市......
世人眼中,扶夏冷僻孤傲,如高山上纯净的苍雪,叫人不敢轻易肖想。 褪去铅华,他却自甘折翅,成为季晏承养在西郊别苑的一只笼中雀鸟。 8年蹉跎,扶夏在花圃种了满园的无尽夏。 曾灼灼祈盼花期的到来,向季晏承讨上一只戒指。 男人彼时不答,收起笑意在月色下抚上他的肩膀,只道:“最近是不是累了?出去玩上几天吧,还刷我给你的那张卡。” 直到季氏联姻的消息在城中不胫而走,扶夏手中画笔一滞,这才恍然明白——人哪里是不愿送戒指? 只是不愿将戒指,送给自己罢了。 夏至暴雨,花园尽毁。 如季晏承所愿,扶夏后来真的走了。 不是度假,而是在一个万籁俱寂的夜晚,没有带走任何行李,无声无息关上了别苑的大门。 异地他乡,两人再度重逢。 扶夏望向故人的眼眸已然冰冷,季晏承却毫不掩饰面上的惊喜,于人潮中紧紧抓住他的手。 扶夏问他何事,来人唇齿微颤,良久后竟是开口唤了他的小名。 一年花期又到,只听男人在自己耳边低声恳求:“宝宝,后院的无尽夏开花了,可不可以,跟我回家?”...
冷风四起,正是初春,乍暖还寒的季节。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,七八个空闲车位,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,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。稍许,车门打开,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