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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李玄慈少年时,曾迷恋过一段时间的熬鹰。
  熬大鹰是个讲究活,就和那鹰待一间屋子,眼对着眼,不吃不喝不睡,非得把它那不驯的野性给折磨殆尽,才肯认主。
  这活原来该是靠手艺吃饭的猎人干的,熬好了之后再给贵人送来。
  可李玄慈非要自己做这个。
  鹰飞在天上,野得很,可落在李玄慈手里,眼看着那黄澄澄的瞳孔里的锐气,被他一点点挫去,最后向他低下高傲的头颅。
  自己熬出来的鹰,最是心意相通,只为他一人的命令所驱,那种畅快,是任何别人驯好的鹰都无法比拟的。
  这也只是他少年时荒唐的一时兴起,后来便撒开手去,不过近来,他又仔仔细细花了时间去驯服一只没有多少野性、却也没多少脑子的鹰。
  这只鹰不傲,却也因此不够认主。
  无论教了多少遍,还是会像这样子,不知死活地笑着跳到别人怀里,脸上的绒毛都能被看清的距离,用那把嗓子,娇娇地叫人。
  “哥哥”。
  李玄慈并不愤怒,他的情绪依然很稳定。
  只是想杀人而已。
  不需要愤怒,也无所谓烦扰,既然遇到了让他碍眼的事,那便让碍眼的事消失掉好了。
  李玄慈似乎又回到了初见面时那冷漠又嗜血的模样,无事能阻其道,无人能动其心,不需要理由,也没有宽恕。
  不舒心,便杀了了事。
  抱着的手让他不舒心,砍了便是。
  互相望着的眼睛让他不舒心,挖了就好。
  舌头也割掉,做成人彘,便不会再叫他不舒心了。
  “很好。”他听见自己说。
  下一刻,李玄慈便朝相拥着的二人走去,青天白日下,他腰间佩剑的红缨碎成点点虹影,荡得正欢,剑鞘上的宝石偶然反射出光芒,仿佛即将到来的剑影。
  十六正在师兄的怀里蹦达得欢,被那宝石的光迷了眼睛,这才看到走来的李玄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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