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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一只手撑着伞,将俩人笼罩到狭隘的伞下。俩人的身高都过高,所以即便是双人伞也无法遮住俩人全部的身体。
“没多久。”霆歌制住了对方拿着纸巾为自己擦拭衣服上水珠的手,俩人开始沿路行走,离开原来等候的地方。“浩君,想吃什么?”
“无所谓。”浩君对着霆歌笑了笑。对他来说,能与霆歌在一起,吃什么都好。他本身就不挑食,相对来说倒是霆歌忌嘴的东西比较多。
前阵子录制新歌,他的喉咙因为吃辣哑了,最后没办法只好押后发布时间。还好本来就留有余地,媒体才没有大肆炒作。要知道,越是出名,便越是麻烦。即便是芝麻绿豆的小事,也会惹得别人大动干戈的刨根究底。
“好久没在外面吃饭了啊。”霆歌感叹着。此时的他带着鸭舌帽,穿着休闲衣,一手插在裤袋里,另一手在浩君宽大的风衣庇护下悄悄的与他勾着小指。
“是啊。”这样的感叹是有道理的,原因不言而喻。
“不过个人觉得还是你做的好吃。”不满足只是勾着小指,渐渐的将对方的整个手都包入自己的掌心。
“霆歌……”
“没事。这个天气还真是好样的。你挑的伞也够好的。”比起一般人的小伞,大上了一倍,掩饰了很多小动作。
浩君不再多话,事实上这样难得的经验让浩君心里很开心。通常情况下,他们都会并肩或者一前一后的走在路上。因为俩人身份与关系的特殊,倒也没有引起任何的流言。毕竟捧红沈霆歌的,就是梁浩君这位被音乐界誉为“天才写手”的制作人。
“回去吃吧。我煮饭。”浩君侧过脸,比霆歌稍矮的他视线微微上扬。寻求着对方的意见。
相握的手紧了紧。“听你的。”
俩人在雨中渐渐走远。细密的小雨依旧在下,阻挡了俩人的视线,让意外在其中滋生成长。
那一天,霆歌最终没能在俩人合租的公寓内吃完饭。一通电话把他急招回来沈家。
霆歌在走前,看着一桌子的菜只能对浩君露出抱歉的表情。今时不同往日,自从他被沈家认祖归宗后,摇身一变就成了名门大少。家里那老头没有别的儿子了,几任老婆都不争气,最后只能跑来认他这个外遇对象的孩子。谁让他就一根独苗能继承家业了,而这种好事找上门,霆歌自然不会傻乎乎的故作清高。
钱不是万能的,可没有钱就是万万不能的。这个道理,从小霆歌就深有体会。这个世界有时就是这样,现实的叫人作呕,也现实的叫人恐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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