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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什么比一个纯洁的少女可怜而真诚的恳求更能打动人的了,更何况这个少女全身湿淋淋的,胎发粘在额头上,一两屡不听话的发梢从辫子中微微翘出,还在往下滴着水,百褶裙浸了水,沉沉地搭着细幼的小腿,白袜中的一只松脱开来,堆在小腿上,露出一边泛着粉色的膝盖。
荏南知道她的大哥,平时最喜欢看她这样乖巧无害的模样,于是偷偷地望向他,悄悄观察着。然而她的打算却落了空,那人藏在金丝眼镜后,逆着光,她看不清表情。
忽然,他抬起手,揉了揉荏南的头,这次他哄得显然认真多了,将她的发揉得乱茸茸的,带着笑意斥道,“花言巧语”。
放下手时,掌心微微擦过她的耳廓,她急忙转开了脸,望向窗外,拨弄头发,掩饰自己立刻泛粉的耳垂。
贰、荷兰鼠
汽车停在洋房前,早有殷勤的佣人送了伞来,明明拿了两把,荏南却只作不知,如一尾小鱼一样钻进了大哥的伞下,换来那人看了她一眼,到底没说什么,带着她穿过花园,向楼里走去。
她得逞一般地抿唇笑了下,在大哥看不见的地方,青葱一样的手指悄悄攀上他手肘,却只敢轻轻攀着西装折起的一点褶皱,不敢握实了,怕被大哥发现她小心思。可是哪怕这样,她心里也涌起隐秘的快乐,如同肥皂泡一样轻飘飘的,快要飞上了天。
然而这些泡泡立马就被戳破了,因为她看到了一双高跟鞋,京羊皮、大红色的,鞋跟尖细,鞋头收紧的线条充满了女人味。她立时成了锯嘴葫芦,收回了手,一言不发地跟了上去。
果然,还未进饭厅,她便见到了那位大小姐迎了上来,她是最最摩登的新时代女性,烫水波纹头,喷巴黎香水,穿英式高跟鞋,着美国丝袜,便是穿旗袍,也要把叉开到大腿。
大哥才不喜欢这样的呢,大哥喜欢,他喜欢……
她也不知道大哥喜欢什么样的,大哥喜欢她乖巧的学生样,可那只是对妹妹的关爱,不是对女人的喜欢,不带占有欲,不是欲望和冲动。
荏南看着魏芊芊妩媚的笑,心里暗暗腹诽,嘴巴涂得那么红,小心待会儿吃饭时印在杯子上,眉毛画得细而飞,简直快飘到太阳穴去了。
她想了一会儿,又觉得自己这样想他人的坏处实在是很没有意思,也难看极了,不管怎样,大哥肯定不会喜欢这样幼稚而丑陋的心思。
荏南不得不承认,她确实在嫉妒,嫉妒魏芊芊能够作为一个异性,一个貌美的女人,站在大哥身侧,能够轻柔地唤他的字,抱朴。
不过她也有自己的精神胜利法,她总是叫他大哥,即便壮着胆子说气话的时候,也只叫他的名字,江庆之。这世上能叫他的字的人很多,可能叫他大哥的女人,只有她一个。
“荏南回来了?快洗手吃饭吧,今天张妈做了你喜欢吃的珍珠丸子,待会儿多吃几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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