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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4章(第1页)

“不养。”辛敬怕他听不见,又趴在他耳边道:“不养。”

软软轻轻,让辛靖心都化了。这是阿笠那个小混蛋能比的吗?小敬乖的就像他养大的兔子,香香软软,一本正经也很可爱。

然而可爱的小敬没过几年就渐渐显露了他的另一面天赋,就是毒舌。他通常不大爱说话,就那么披着清俊的外皮往边一靠,直挺端正,像个正人君子。可但凡一开口,三句就能吓退小混球辛笠,一个眼风就能让进退自如的长兄辛靖绷紧脊梁。他在文上的天赋也尽展无疑,清谈笔书,都能横扫千军。辛靖从前是不信舌战群儒这么个事,有了辛敬之后,他对造出这个词的人钦佩的五体投地。

等到这会儿燕王已经匀出大小军务给辛靖忙,他常常离家好几日,有时候要去柔回,就会十天半个月在外边。他跟着军队,最起初连饭都抢不上,因为没有任何军功在身,只是个新兵蛋子。北阳军只认燕王,燕王把他扔进去不当儿子看,那就没人把他当燕王大公子看。饿极的时候就让自己面壁想大大小小古往今来的战役和将帅,用天降大任来说服自己。

这一年过去,他既长得高,也瘦得厉害。人去了骄矜,就显出更锋利的沉静。

但不论他什么时候回家,府前那棵合欢树下都会站着一人等他。

那人长及他肩头的位置,就再也没长了。爱松垮拢着发带,着青白的衫。露着修长净白的手,在树下一圈一圈转,捡几片落叶或碎花。一圈一圈,也许是清晨,也许是深夜,一圈一圈。

等着他。

头几次辛靖没留意,后来只要在离津周围,再疲再累他爬也要爬回家。吴煜起初不知这回事,听后还笑他没断奶,就爱黏着娘。直到一次回程已经三更,辛靖前一天一夜没睡,骑在马背上都会打困摇晃,还要赶回家,吴煜才闭了嘴,再也没拿这事打过趣。

那棵合欢树长得又高又大,花开的时候粉红团雾。他觉得辛敬往底下一站,就是这世上最好看的画。为了看这幅画,他摔过一次马,结果摔下去半天没起来,惊了吉白樾等人一跳,下来一看才发觉他是摔下去直接睡着了。想停下来抬人打个帐篷,他又倏地醒过来,往马上一趴,继续往回赶。

他就是这样,心疼他二弟等着他,却也不愿意说一声别等了。

因为他喜欢。

只要记得辛敬在树下等他的样子,泥水他也喝得下去,千里路万里路他也跑得欢快。可是他从来不去深思,他把这当成兄弟情谊,他就是这么喜欢他家小敬,从辛敬还是个小猴子的时候就喜欢。

却从没想过,如果这个人换成辛笠,他会不会胖揍一顿扔回去。

辛靖还不到二十岁,他年轻,纵然一度表现着他的沉稳内敛,却也有些不自知的张狂和放肆。这个时候他开始在北阳军中显露头角,并且十分迅猛的崛起,带着他一众亲信,野心勃勃的开始自己沙场峥嵘。

大苑时不时要和北阳边境摩擦,三十二部的骑兵得意时会拉着哨撞开柔回的警戒,无视骂声嚣张的在前跑马。辛靖就是和这样的混蛋们打交道,把自己练成了外表人模狗样,里边更加混蛋的人。

一年冬,他回家过年。

席后辛笠吵着要带话还说不清的幼弟辛弈守岁,燕王妃身体已经不大好了,燕王难得回来,自然要陪媳妇。将他们兄弟四个一拎川踹出门,让他们自己乐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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