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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刚刚离开钱庄就有人不甘寂寞上门找麻烦,即使林悦不爱斗争,别人杀到门前来,他还是得迎战。
可问题就在这里,林悦一直以来都跟高手过招,打起来泔畅淋漓,根本不会有顾虑,也从不曾留手。或许该说,他根本不可能留手,水绝流就曾经交代过林悦,非必要都不能轻易出手。
因为林悦所学,全是杀招。
但是,这从未给林悦留下深刻印象,直至那一个夜晚,来袭的人对上几乎没有实战经验的林悦,前者心狠手辣,后者不知分寸。悲剧的结局是一方被分筋错骨、开膛破肚、非死即残,另一方则在结束后深受打击。
毕竟林悦不是好战分子,生在和平年代的他除了杀鸡宰鹅等家务事,还真没有试过宰人,还宰得这么有性格,这么血腥。那时候,蜿蜒于手上的鲜血就像毒蛇,啃噬他的心脏。
第一次杀人的感觉不好受,即使他强颜欢笑,也让朱翎或者墨影非看透了。
朱翎是直接的,当天就拉着他的手,说:你可以对我做任何事,直至到你舒服。
林悦巨汗之余,也感动得不得了,更没有放过这个机会狠狠地疼小凤凰一顿。
的确,小凤凰抚慰了他的心灵,可是他却一直没有意识到墨影非又选择另一种方式为他分忧——替他挡掉所有的敌人,就不需要他动手,他就可以过上平静的生活。
迟钝的林悦在这一刻终于明白了墨影非的心思。
“你究竟想我怎么样?”林悦管不住自己的嘴巴,飞快地发问。
墨影非摸了摸自己的衣衫,看着掌上血迹,扯起笑容:“你会感动得接受我吗?”
“……”林悦重叹,一把拉起墨影非:“走,回房间去换一身衣服。”
“我要守夜。”墨影非不动作。
“有人会守着,你跟我来。”林悦再扯了扯,终于把人扯动。
两个人施展轻功回到房间,林悦强把墨影非扔往屏风后的浴桶,叫仆人准备热水给墨影非梳洗。他打开墨影非的衣橱,却发现里面只有一只包袱,包着的全是黑漆漆的夜行装。额上青筋被这情景挑逗得热烈跳动,林悦咂了咂嘴巴,随手把包袱扔掉,叫仆人准备些新的衣服。
钱无尽的身形高大,但墨影非也相差不远,林悦干脆让人把自己的衣服取来。取了一套白的,一套红的,最后还是挑一件黑色的,他是考虑到如果墨影非不自在,那就继续穿黑色的,便衣总算是比夜行衣进步了。
等墨影非洗过澡,看见搭在衣架上的三套衣服,当下就愣住了。
林悦支着颔,看见玉屏风倒应着那怔住的身影,不觉讪笑:“怎么样?是在考虑要不要光屁股出来?”